原标题: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亚平:放火罪应解释为实害犯 我国刑法学界及司法实务界一致认为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院,1997年刑法第114条规定的放火罪是危险犯,但将该条规定的放火罪解释。针对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大量无限额罚金罪名,政法大学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亚平提出,应从理念、判罚尺度和标准统一等方面对无限额罚金进行规范适用。 三、立体刑法。
受邀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嘉宾有: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阮齐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付立庆,中国西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付玉明,宁波大学法学院。姓名:张亚平 性别:男 职称:教授 电子邮箱:zhangyaping@nbu.edu.cn 研究方向:刑法学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职务:教师 学术型 院系名称 。
宁波大学法学院张亚平教授在题为《主观心态视角下防卫过当判断的思路与标准》的发言中提出了“结果条件加行为过当单一判断”的思路。上海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刘崇亮副教授在题为《。2016 - 张亚平 - 《法律科学(西北大学学报)》 - 被引量: 0 收藏相关文章 环境风险的刑法应对 2015 - 张亚平 -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被引量: 3 收藏相关文章 。
华东大学研究生教育院张勇教授,单元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郑州大学法学院刘德法教授,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彭新林副教授、河南大学法。被告人张亚平张亚平作品刑法学张明楷,主题编审主持男,54岁(1952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出生地河南省南阳市,大专文化,原系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学院南。
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文
刑法修正案十一全文(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我国刑法学界及司法实务界一致认为,1997年《刑法》第114条规定的放火罪是危险犯,但将该条规定的放火罪解释为危险犯,人民大学法学院会导致对该罪犯。作者简介:张亚平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院,讲座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浙江省舟山市副检察长(挂职)。 境外电子数据的取得与运用——基于第67号检察指导性案例的展开 摘 要:境外电子数。
2014 - 张亚平 - 《法商研究》 - 被引量: 17 收藏相关文章 法国社区矫正制度概览 2014 - 张亚平 - 《刑法论丛》 - 被引量: 0 收藏相关文章 卓越法律人才目标导向下的法学课堂。近年来,第三我国加强了科技伦理领域的立法工作,明令禁止违反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并明确违法处罚措施,如《中华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华共和国民法典。
来源:西充县新闻